不独立思考就没有中华文明复兴也不会有民主化
川普对中国民主化的贡献是“巨大的“,我曾经发过两条围脖说过其战略意义:第一条是2016年11月10日:“在历史的关键时期,只有真正的实力派而不是装逼派才能胜出,因为上天有好生之德。川普当选对大陆民主化是巨大的利好,因为这一雄辩的事实彻底粉碎了装逼学院派对民主方向的垄断,他们的光环破了,人民和未来的中华栋梁才能找到真正的方向和方法。大美不亡,中华更兴! ” 第二条是2017年1月31日:“ 川普废除对全球民主化的支持是大陆民主化的特大利好!在过去的体制下,民主派并不以中华文明复兴为基础来研究民主化战略,而是以西方落后文明和价值观为准绳,导致了数十年连续失败。如今西奴和西粉们断了粮,却可以激励他们反省而重新认识到中华文明的价值,因此大陆民主事业真正走上了胜利的道路! ”
以上两条都有一个核心思想即中国民主化只能是建立中华文明复兴的基础上的,而后者的基础之一是独立思考能力。
过去数十年的失败根源就在于垄断民主化和民主自由理论话语权的各类人马都是西方思想和西方民主模式的盲目崇拜者,他们很少敢质疑西方,尤其是美国。美国民主仿佛是一个完美模式,他们除了争相比拼解释权,竞争谁把美国解释或吹捧得更好,就没有任何想法,可能也没有任何智慧来质疑和反思美国民主制度。(各类五毛不在本文讨论范围内。)或许,他们认为还没有民主的中国,或者是所谓的专制主义的中华文明还没有资格来质疑美国。又或许,他们认为虽然美国民主也有缺陷,但拿来总比现在的好,因此没有必要质疑。但是,我要问他们一句:为何中华民主模式从设计之初起就不能领先于美国和全球所有民主模式呢? 又或许,他们担心质疑美国民主会影响中国人对民主的向往,所以只说好的,但是,我再要我他们两句:通过片面赞美美国民主而推动民主化事业真的会成功吗?这种洗脑术真的能提高中国人的民主素质吗?
我认为建立在人类几个世纪民主经验基础上的中国民主理所当然就应该是最先进的。这正是我们的后发优势,也是中华文明“三人行必有我师“的意义所在。首先是要学习,但学习不代表盲目崇拜,也不代表不能质疑,实际上质疑本身就是一种很好的学习方法,因为质疑代表了在消化吸收之基础上的反思,是学习进步的标志,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必要条件。向西方学习有一条重要的原则:该虚心时一定要虚心,该质疑时也不要犹豫。质疑是学会了的表现,可以说没有质疑能力就等于没学会。而质疑的基础就是独立思考的能力。
西方化的公知们就是缺乏独立思考的能力,他们不仅被所谓的西方主流观点所俘虏,而且还主动为其鼓吹,从不深究哪些观点该传播,哪些已经落后或者错误了要批判。他们的独立思考能力从未超越过对专制体制的批判上,迄今没有达到能对西方和美国民主进行彻底反思的等级。这种低等级的视野和格局怎么可能承担人类文明中最优秀,规模最大,难度最大的中国民主化重任呢?他们主导的中国民主化必然是失败的命运。按我的说法:没有能力指导西方民主进步及其文明更新的中国人不足以承担中华文明复兴和民主化的重任。道理很简单:我们一定要向西方学习,但合格的标准就是要能指导西方,至少能对西方文明进步提出建议,不然西方文明这门课就是不及格。就像汉学家如果不能帮助中华文明进步就是不合格的汉学家。目前来看,绝大多数公知都不及格,因为他们没有脱离西方师门而独立,无论他们是博士或在西方大学任教。所以,独立思考的能力首先建立在对学习的自我要求上。
其次,在向西方学习的过程中,独立思考能力还建立在对自身文明的充分认识和自信上。不及格的公知们通常把一切和西方思想或模式不同的中华思想都推定为落后或错误,仿佛西方的标准就是标准答案,西方主流思想就是神谕。他们其实根本没好好学习中华文明,西方文明当然有先进之处,但中华文明就没有吗?我在西方学习了10年,从书本理论到选战的第一线,上到和总统会晤,下到和流浪汉聊天,都是我理解西方的管道。我可以负责任地说:中华文明领先西方之处多得是。可以写很多书,本文就不展开了。附上我列举的推荐书目,里面有些基础读物供大家学习用http://www.taoyunhome.org/pages/_-9014956.html 。我认为只有在掌握中华文明基本知识的基础上学习西方文明才真正有效果,才不会走入歧途。因为在两者的比较法学习中才能学到西方文明精髓,也会提高对中华文明的认识,才可以中西文明比翼齐飞。也只有这样,在西方的学习成果才能真正运用到中华文明的复兴事业中。缺乏中华文明底蕴的公知就像一个三天没吃饭的饿鬼,看到“西方的食物“只要能填饱肚子,都是最好的美味,根本不会挑挑拣拣。而有中华文明底蕴的中国人算是已经吃了半饱,自然只挑西方最好的美味品尝,独立性自然要强了许多。为何民国大师多?因为民国大师留洋之前国学底子都很扎实的,和今日之公知大不同。
最后,也是技术上最关键的,独立思考能力其实本质上还是建立在自身能力基础上的。小孩子学习一开始的质疑只是疑问,学者对同行观点的提问才算质疑。公知们少了独立思考能力有其自身能力缺陷的原因。这里,我再来拿川普举例。川普是超级明星级总统,围绕他的新闻非常多,也就提供给中国人一个了解美国民主的前所未有的兴趣点,单凭这点,川普就已经是本世纪以来中国民主化的最大功臣了。同时,围绕川普引发的政治或法律争议之讨论大大开阔了中国人对民主社会的眼界,对相对专业的宪政和法学理论的理解,对何为自由何为保守等西方政治思想流派的认识,各种混乱也引发了中国人对自身文明的价值再发现,都大大促进了中华文明的复兴和民主化。这固然不是川普的用意,但确实是他的功劳。所以,或支持川普或反对川普,利用川普的明星效应而研究并传播民主知识是公知们目前的工作了。我们要肯定他们的积极性,但也要批评他们的不足:目前他们对所有川普事件的美国民主解释都是在吹捧美国民主,甚至是基督教。他们并没有对事件的独立思考能力,他们无法发现和质疑事件中暴露的美国民主的问题,除了过于迷信“美国民主就是好“之外,他们其实并不懂民主和宪政,尤其是不会用发展的眼光看民主的进步。有些人的理论水平还处于上个世纪末,我们就不具体点名了。作为知识分子,他们在学术水平上也是不合格的,因为他们不求进步。我举两个最新的川普例子来说明。这两个例子按现行美国宪政体系来说都是合法的,我质疑的不是其合法性,而是其体制设计本身的问题。
第一个是川普内阁的任命,根据美国宪法,总统提名的内阁成员等必须获得参议院批准。公知们只会以此为案例鼓吹美国三权分立多么好,因为立法权制衡了行政权。但是他们就没有质疑过这样的权力制衡是否真的符合三权分立原则,或符合民主发展对三权分立的新要求。美国是总统制,总统兼任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是行政权的最高等级,组阁是履行行政权的必须权力,为何一定要立法权批准呢?立法权制衡行政权根本意义在于防止行政权过大导致独裁而形成宪政危机,或次一级在行政分支施政不力/违反民意的情况下倒阁以修正原有的执政方向。任命阁员既达不到避免宪政危机的高度,也达不到需要确认倒阁与否的程度,因为阁员还没有上任又如何评估其施政效果呢?阁员个人的司法问题自有法律管辖,道德问题有社会舆论压力,都和立法权无关。内阁作为总统的助手对总统负责,总统统领行政权对其权力来源-人民负责,任命内阁应该是专属总统的权力,根本无须立法分支批准,因为立法权应当制衡总体概念的行政权,而不是任命阁员这样的细节。再则,阁员的工作自然有总统评估,所有阁员的工作总和代表了总统的政绩,由人民评估,凭什么国会要在阁员上任前插手干预?最后,国会在当代民主政治实践中是党派斗争的场所,而过度党争是导致西方民主腐败和衰败的第一根源,由国会批准阁员任命等于是扩大了党争的范围,也就扩大了民主的腐败范围。选拔阁员的首要条件是干实事为人民服务的能力,阁员不应该成为党争的妥协产品。所以,就此案例而言,完全可以通过质疑来提高我们对三权分立的认识,而不是仅仅叫好。我不能说自己的观点一定正确,但如果公知们连质疑都不会,那么他们的三权分立科目是不及格的,至少没有理解行政权和立法权应有的关系。他们也没有考虑到三权分立确立时,根本还没有现代政党制度,独裁颠覆民主的风险远远大于党争对民主的腐蚀。而在今天的美国和西方,独裁基本不可能,但党争摧毁民主倒是实实在在的。
第二是华盛顿州西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做出暂停执行总统移民行政令的裁决,这一裁决立即生效,而且适用于全美。美国联邦法院从上到下分为最高法院、巡回上诉法院和地区法院三个等级。这次裁决总统令的是初级联邦法院,这在美国是合法的。公知们以区区一个联邦初级法院法官可以制约联邦总统令而大肆鼓吹美国法律至上,司法权制衡了行政权。他们依然没有质疑过这样的制衡是否合适。三权分立中司法权依法制衡行政权以防止违法乃至违宪的行政令,这是根本原则,没错。但是从司法实践出发,司法权是要讲究管辖权的,这是基本的法律常识。该案中的法官拥有最基层的司法权,而总统是最高等级的行政权,完全不对等,好比县议会通过对联邦总统的弹劾案。虽然司法系统等级划分和立法-行政系统的不同,但一个初级联邦法官就可以管辖到联邦总统的行政权力显然是不合适的。美国初级联邦法官有几千个,难道让这么多人都有权来制衡总统令是合适的?要知道联邦法官名义上是独立的,但也有党派倾向,司法权一旦因党派斗争而被滥用,后果也很严重。我认为对总统政令的司法管辖权只能属于对等最高司法权单位-联邦最高法院,美国目前的设计是有缺陷的,它还会鼓励法官通过故意对抗总统而沽名钓誉。
以上两个问题其实都是宪政设计中的大问题,如果一味吹捧美国而不独立思考进行质疑,未来民主化一定是没有足够保障的。公知们如果要批判我以上观点,请不要自以为是的认为我不懂美国的联邦制国情等情况,本文是短文,举例只为了说明独立思考的重要性,而不是就如何制宪进行详细的技术讨论。公知粉们如果不满意我对美国宪法的批判,请先看初级读物Robert Dahl : How democratic is the american constitution ?
另外,我要说明的是这两个问题虽然是大问题,但却不是非法学专家就不能质疑的。因为人有常识,有基本的逻辑,这些都是立法的根本原则。第一个案例,国会居然要管总统任命自己的助手,第二个案例初级法官可以管到总统令,只要独立想想,逻辑上就讲不通的。中国人尊重知识和专家,所以专家惯于把常识问题包装成专业问题来忽悠大家,其实他们自己也还没搞懂呢。
其实传统的三权分立理论非但已经过时了,而且还阻碍了民主的进步,我以后再详细说了。
总之,并不是美国宪法就是民主宪政的标准答案,不是现行制度就一定对,学习美国民主仅仅去解释是不及格的,能够有独立思考能力去质疑其缺陷才算合格。中华文明的复兴和民主化就是需要,也正缺乏这样具有独立思考能力的合格人才。所以,大家要一起努力加油啊。
我们相识,是这个世界的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