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长直选的暴乱之忧,议第三条中国民主之路 法国观察站
乐清案子的官方定调正如大家不愿看到但又预见到的那样, 所以今天就不分析案情了。但是此案引出的反思却不应该仅仅停留在个案本身。愤怒和袖手一样解决不了问题,此时信不信政府只是一个设问句。我们能够真正疑问的是:村长直选这条中国特色的民主渐进之路还能不能孤独地走下去?
一般认为稳健的民主进程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自上而下的强权推动,比如麦克阿瑟统治下的日本,这是有成功先例的;二是自下而上,比如中国已经实现多年的村长直选,这种只从最基层起步的民主,在历史上还没有成功的先例。至于其他成功路径在中国都不合法,不用讨论了。第一种的讨论有颠覆政府之实,我也回避不谈。只好谈谈第二种:
从最基层起步,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进一直拥有大量的权威粉丝。这是人的常识,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呢,村级民主搞好了,再搞镇级,再到县市省,很符合逻辑。但是,钱村长的悲剧则反问我们一个最关键的问题:在上级权力机关没有民主选举之前,村级民主能不能搞好?
村其实并不是一个基层政权,没有自身的代议和治安机构,或者说村自身是没有任何国家公器和立法来保护村长的,而村民的人数和力量也都有限,抵不过集中调动的上级武装维稳力量,这使得村民集体也无法保护他们选出的村长。那么当民选的村长和任命的上级政府发生矛盾的时候,村长就处在绝对的弱势,或许还有生命之忧。这时村长只有两种选择,投降或对抗,这里不存在协商的可能,因为村不是独立政权,它和上级政府的权责不是经由立法程序确定的,所谓的协商到最后还是投降或对抗两个结果。
如果投降,那就违背了民意,群众就会不信任基层民主制度,显然村级民主就是死路一条,根本不可能有通向镇、县市的可能。
如果对抗,结果就是钱村长,村级民主也是死路一条。我这里更要强调的是:千万不要忽略对抗后失败的巨大副作用。如果村民不相信交通肇事案的定论呢?或者有一天某个李村长的死被定性为谋杀呢?今天村民敢怒不敢言,更不敢造反,但是人民从来不会遗忘他们的英雄,仇恨的种子就深深地埋下了。万一有一天,又因为其他事件导致这个种子发芽了呢?那不是暴乱又会是什么?这样的例子,古今中外就算今朝今代也层出不穷。
(注:www.falanxi.org 法国观察站)
我在法国参加一个讲座,一个中文很好的法国教授在谈论到中国未来的时候非常恐惧,因为她在中国内地多个城市打的时,出租车司机说的是什么呢:“你看,那个小区住的都是有钱有权的,以后造反了就冲进去全部干掉。”我听了也是不寒而栗,城市基层市民的想法和被奴役村民的念头会不会一样呢?
村级民主,我们已经摸索了10多年,到今天非但没有进步,还出了个冤死的钱云会,这还是大家知道的,不知道的还有多少?可见从村长直选开始的这种自下而上的民主实验根本不存在成功的可能,是注定要失败的。非但失败,而且还埋下了暴乱的火种。国家和各路精英们连续10多年投入无数精力去探索所谓中国特色民主进程,到头来换回一句话“中国社会就像一个火药桶,就缺一根导火索了。”
身为中国公民,无论身在何处都希望祖国安详地稳定发展,我能够和大家一起反思的就是如何在这根导火索点燃之前,找到一条可以成功的中国民主渐进之路。
我建议第三种道路:直选从政权等级的中间开始,分别由上往下推进。
往下推进大家都可以理解,这在我们现有的体制下是很容易的,不展开了。
那么往上推进会不会碰到钱村长同样的问题呢?毕竟上下级政府之间的矛盾总是无法避免的。那就要看从哪个中间层面直选了,如果是从一个百万人口的地级市开始,那可以说可能性非常小。首先,地级市有自己的立法机构-人大,有治安司法机构,有地区媒体,这些都可以保护民选的市长,再极端一点,做掉一个拥有百万人民支持的民选市长可不是一件小事,我决不相信当今中国有哪个省级政府敢如此嚣张。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矛盾的唯一解决办法就是协商。因为地级市是真正完整的地方政权,它和省政府之间的权责是有立法确定的,它也有自己的人大,完全可以依法进行协商,百万民意的支持也可以使得谈判相对平等,所以不存在投降或对抗的问题。
如果从地级市开始太快了,也可以从县一级开始,50万左右人口的民意也可以保护好他们的民选县长了。关键是一定要从完整拥有立法和治安机构的地区政权开始,这才有可能为中国特色的民主进程走出一条活路。
单纯依靠几乎没有任何反制力量的村是不会有成功希望的。所有的投入包括知识阶层的努力只是南柯一梦,今天我们应该觉醒了。
当然,现行的村长直选也要继续坚持,那样就有三个方向的推动力了,最基层,中间层和中央政府。
一条好人的生命仅仅带给我们怨恨不会是他的本意,如果能够促使我们对错误方法进行改正,最终找到一条真正可行的中国民主渐进之路,才是最好的祭奠方式。这条伟大的生命才真正为他热爱的土地发挥了伟大的作用,愿钱村长一路走好,我们会想念你的。
本文超出了法国观察的范畴,实在是由于本人之良心无法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