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历法国省议会选举
一、选举办法和选区简介
根据法国行政架构(国家-大区-省-市镇),法国地区性选举就有三种(大区-省-市镇)。省议会选举制度为单一选区两轮多数,即每省划分若干选区,一个选区选一个议员,第一轮绝对多数直接当选(得票率需超过登记选民的25%),如无,则第一轮得票最多的前两名进入第二轮,多数当选(得票相等,年长者当选)。投票日全法统一,第一轮3月20日(周日),第二轮3月27日。以63省为例,本次改选涉及30个选区,共产生30名省议员。 各选区人口从千余到2万多不等(选区划分理论上为2万人口/选区), 大城市可分为多个选区,选区面积却小。而乡村则由多个市镇组合成一个选区,选区面积反而大。
从选区人口看,大城市明显吃亏,1-2万人出一个议员,而乡村2,3千就有一个议员。但是,由于乡村土地面积大,如果全部按人口均摊,一个议员不可能完全根植本选区,而且乡村比城市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更切实,按法国人的说法,叫做贴近式民主,比如选区内的邮局、医院、初中等公共服务机构,所以他们更需要议员来为他们说话。另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大城市市议会预算多,城市居民更多享受本市福利,省议会预算比重反而小。而乡村的市镇小,预算少得可怜,更多福利要靠省议会转拨,所以,这样看似不公平的选区安排反而弥补了乡村和城市天然的差异。
实际上,从公共服务成本而言,乡村的单人成本显然要远远大于城市。对此,左右两派意见相反:左派一直强调公共服务优先,讲究小而全;而右派强调有预见的选择,即选择居住在乡村享受大自然和低房价的同时,个人需要自己考虑交通和公共服务的不便,比如在个别地区居民要交纳一定的垃圾清理费等,而学校教育则更倾向于集中办学(教学质量更高)。所以,这就形成了一个矛盾:低效率的贴近服务和高效率的集中服务。按笔者的观点,两派动机都是“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只是方法不同。而方法的选择应当根据政府财力进行,有钱就贴近些,没钱就集中些,保持平衡。
当然,选区的安排从大革命之后开始,既沿袭了法国历史上封建领主之领地划分的传统,同时也没有完全适用200多年来人口的演变,这是需要进一步改革的地方。
二、选民登记和候选人资格
1、选民登记:虽然投票在2011年3月,但是选民必须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到市政府登记选民资格,过期即失去投票权。对于大学生来说,登记地点可以是家乡也可以是大学所在地,不过根据笔者的校园调查,大部分学生选择回家乡投票或委托父母在家乡投票。所以在选民登记日前,各党派的主要选战工作就是提醒和鼓励支持者不要错过登记日期。
2、候选人资格:
- 选举日时满18岁法国公民(注:欧盟公民可参加市镇选举投票,社会党正推进非法国籍的常驻居民也可以参加各类选举,对此笔者赞叹不已。)
- 具有国家服务能力(无智障等无法履行议员职能的缺陷)
- 具有投票权,无被剥夺的情况
- 与本省有联系:或居住在本省或在本省纳税
- 在省政府公示相关文件(身份证,投票资格,居住/纳税证明等)
没有党派提名和多人签名推荐程序,也就是说,只要你符合以上条件,就可以报名参选,理论上候选人可以很多。本省候选人最少的选区有2个,最多的有8个,全部可以进入第一轮。在法国,即使是总统选举(满23岁,还需要500个现任民代联署等)也不存在所谓的选民小组预选和行政控制候选人名额。2002年曾有多达16位候选人参加第一轮法国总统大选。因为根据民主理念,除了各党派内部的预选共推本党派唯一候选人之外,其他的选民预选既无必要也给黑箱操作预留空间,实为选举民主之弊。而且,在省政府公布的官方文件上,候选人只有姓名,而无党派标签。只有在候选人自己设计的宣传资料上才会根据需要有所属党派或社团的标志。
三、选举活动主要法规
对于各类选举活动和宣传材料的形式大小等均有详细明确的规定,对各类选举活动的开始截止日期也有精确规定, 还有政治献金和选举经费报销等规范。
法国是老牌民主国家了,这些规定都非常成熟和完善,基本无空子可钻,条例非常清楚,语言简单,只要识字都可以看懂,所以本人从未听说过哪个基层候选人团队里还专门设有法律顾问的。相反,这些条款连最基层的资料投递志愿者都非常清楚。大家不要以为法国候选人都是律师出身,所以不需要法律顾问,实际上以本省为例,候选人很多都是各类医生、教师、工会成员、白领等,律师反而很少。即使是法国国民议会577名议员中, 职业是律师的也只有39个,医生倒有37个,兽医还有5个,而各类教师有78个。
所以,一个真正民主的选举制度决不是法律人士的特殊领地,因为如果选举制度因法律过于晦涩而吓跑了非法律专业人士,怎么可以称为民主?又如何支持普通公民参与国家和地区公共事务呢?另一方面,公民参与公共政治的能力也和公民权利教育有关,从小学到初中,都有公民教育课,笔者翻阅过所有课程教材,根据学生年龄,很详细介绍公民权利和选举制度,图文并茂,可读性很强。而且,我还要补充两点:一、法国学校的校委会都有学生代表,既是维护学生利益,也培养了学生的民主意识。二、法国学生会都有好几个,和党派工会的运作基本类似,可不像国内,一个学校只有一个,法国学生可以选择的。而各学生会在重要学生政策领域,和法国政府都是对等谈判的,2006年法国总理德维尔潘就因为首次雇佣合同政策,被各学生会联合工会直接搞下台的。
国内由法律人士打头阵和特别强调法律,完全是民主选举的另类,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主要原因就是相关法制不全,大家不知道底线在哪里,又怕被迫害(其实法律也不是挡箭牌);同时也没有类似的公民教育,普通公民基本不清楚选举为何物。所以笔者以为,这次个人参选的活动最有意义的就是普及和宣传。
可以说,成熟的选举制度和健全的公民教育是法国民主的基本保障。我就不详细介绍法国选举法了。这里强调两点很重要的: 选举活动起止日、选举经费
1、选举活动起止日:
投票日前12个月禁止选举活动,6个月前禁止公共场合张贴选举海报。 投票日零时零点停止所有选举活动。 根据条例,虽然正式到省政府报名参选要到2011年2月,但实际上具体选举活动在2010年底就开始了:传单派发、第一轮公开会议在1月就陆续展开。而当地日报关于30个选区的专版(每天一个选区/一周5个)在政府正式公布候选人名单之前也开始了(有各候选人介绍的), 至于关于各党派候选人集体报道早在2010年底就有了。候选人的选举办公室向公众开放,早的也是在2010年年底,这些都是合法的。
当然,早动还是晚动,都是选举策略。启动早的好处是宣传时间长,缺点是忘得快,需要反复宣传来保留印象率,相对成本也高,一般新人(首次参加选举)采用概率大些。 晚启动有两种情况,一是现任议员,胸有成竹。二是临时做决定参选的。现任议员如果敬业职守,在本选区民望很高的话,对于选举结果其实心里很清楚。所以并不急于启动,因为他的日常工作就是最好的选举活动了。还有就是选区特点,比如传统左派选区(铁票),右派不可能赢的,候选人也不会着急启动,尤其是城市,选民大多不认识候选人,投票是投给自己喜欢的党派。而在乡村,人口少,选民认识候选人,投票给个人(不考虑党派),新人或竞争者不早启动选举活动,争取和每个人见上一面的话,基本无望当选的。
这次选举中,facebook等网络工具第一次被采用,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网上发言或更新blog是否受零时零点的约束。但是候选人都视为包括在内,笔者一友为UMP候选人,投票日前夜特地在facebook上发言声明:尊重法律,停止网上发言。而笔者自己的选举网站也参照执行,零时零点前停止更新。
2、选举经费:
首先要说明,各位大多熟悉美国选举制度,美国是允许企业政治献金的。但是法国严禁企业政治献金,只有个人和政党可以, 而由法国政府给予各政党和候选人部分经费报销, 当选民代越多的政党越有钱,前两大党一半经费来自国家补贴,这个制度一方面控制了选举中的铺张浪费,另一方面尽可能避免政商勾结。
对于省议会选举,也有简单明了的规定,主要有:个人捐钱有一定限额,在省议会选举中不得超过4600欧/人;候选人必须在选举委员会开设资金专户,候选人不得亲手接受现金捐款,只有选举财务才可以,超过150欧的捐款必须通过支票;对于选举经费报销,根据选区人口等情况有一个限额,第一轮得票率过5%的候选人可以报销50%的限额,但不得超过他实际的花费。实际上候选人的主要花费在于印刷费,公开会除了首次动员会一般选择在酒吧或餐厅进行,其他都是选区内各市政府(法国市政府承担组织各级选举的责任)提供免费的会议室(通常候选人会准备冷餐),至于投递派发等,都有志愿者承担。而媒体方面,是不需要也绝不允许红包的。
这里介绍一个遵守经费管理规定的新例子:选举网站建设。按照选举法,公司不能捐款,除非候选人花钱请公司,否则无法获得公司名义的友情技术支持,因为选举委员会将裁定这是公司变相捐款。所以,候选人一般通过blog平台或者所属党派提供blog空间(社会党和欧洲绿党就在本党网站上给所有候选人一个个人blog空间),以避嫌。当然个人义务帮忙是可以,笔者就给一候选人做了个简单的竞选blog。
四、省议会/议员职能
法国是历史悠久的中央集权国家,1982年才开始中央分权到地方。目前国家-大区-省-市镇都有不同的职能,省议会的职能分为两种,一是基本职能(必修课):社会互助、道路交通、初中教育;二是可选择职能(选修课):经济(就业)、环保、协会活动(文化体育等)。议员的工作简单讲就是在以上领域调研、提议案、投票。这里要突出介绍两点:职能和协会活动,因为这和以后的选举策略及利益输送密切相关。
1、职能:虽然法国公民教育已经不错了,但是大部分公民对于省议会职能还是模糊不清的,根据笔者的调研,大部分普通人肯定分不清基本职能和可选择职能。这就给了候选人一个偷梁换柱的运作空间,比如法国经济不好,失业率高,人民不满意执政党,所以反对党社会党候选人就抓住了就业议题,号称选他们就可以解决就业问题,但是实际上就业只是省议会的选修职能,在预算大小和优先级上完全不具有优势,简言之,省议会没有能力解决就业。社会党以此号召投票是撒谎,但是选民还真被忽悠了。而执政党方面,则抓住治安议题不放,因为对治安议题最敏感的是投票率最高的老年人群体,但实际上省议会完全不具备治安职能,在法国是市政府和国家负责地区治安,所以执政党则彻底撒谎了。当然,这样的撒谎是够不成违法的,从选举策略角度来说,反而是良策,因为普通大众是没有政治家精明的。
2、协会活动:法国各级地方政府都由专门的预算来赞助民间团体活动,比如各类文化体育俱乐部(协会)。每个省议员有2万欧元/年的赞助预算给所在选区的各协会,这个预算是不需要通过全体表决的,是议员的自留地。因此,选举期间,各协会纷纷拜访相关的候选人,以获得当选后给与赞助的承诺,而各协会都是有一定数量会员的,也就是选民,在获得承诺以后自然会号召协会会员投票给该候选人。虽然2万欧元不多,候选人不可能以此牟利,但牟选票是可以的。另外,为了吸引协会票源,候选人往往在文宣上重点突出协会支持这个选修职能。 这也算一种不太好但是“唯选至上”的策略。
以上两点,可以说也算民主选举的副产品,所以,也希望国内民代候选人的竞选纲领结合实际人代会职权,避免”为选而宣.”